2026年05月16日,田中精机发布《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于4月24日公告相关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5月15日15:00在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新景路39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39.6210%表决权股份;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1.2296%表决权股份。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5人,代表40.8506%表决权股份,其中中小投资者53人,代表1.3097%表决权股份。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10项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各议案同意比例大多超99.9%,如《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56,299,722股,占比99.9514%。议案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君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