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30日,长虹能源发布关于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告。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预案为防范、控制及化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而制定。公司成立存贷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由财务部协调配合进行日常监督与管理。
建立存贷款风险报告制度,半年由财务部起草风险评估报告报董事会审议。当长虹财务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时,领导小组启动处置程序,公司及时披露信息。风险处置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了解情况,制定处置方案。
突发性存贷款风险化解后,领导小组加强对长虹财务公司的监督,评估风险并调整存款限额,总结经验教训,必要时撤出全部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