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明确股东会规则,保障股东权益提升议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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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恒玄科技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

规则明确,股东会应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且职权一般不得授权董事会等代为行使。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年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出现董事人数不足规定、公司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形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若不同意或未反馈,相关方可自行召集。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案,临时提案需提前10日提交。

会议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股东会)或15日(临时股东会)公告,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内容。股东资格以股权登记日为准,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表决时,一股一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和2/3以上通过。

此外,股东会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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