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5日,长城汽车发布《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解锁/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
公告指出,本次解锁/行权已履行相应程序。2023年12月12日,公司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4年1月26日,股东大会等会议再次审议通过;2026年6月4日,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会议确认解锁/行权条件成就。
本次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不符合条件的情形。2025年度,公司汽车销量132.38万辆,净利润98.65亿元,业绩目标达成率88.67%,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8.67%。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其限制性股票被回购注销。
本次行权条件也已成就,情况与解锁类似。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出现不符条件情况,2025年业绩目标达成率88.67%,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8.67%。部分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因相关原因被注销。
律师认为,本次解锁/行权符合相关规定,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具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