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完善董高薪酬管理,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需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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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隆华科技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遵循收入与效益目标挂钩、责权利对等、激励约束并重、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等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工作,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披露。

公司董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董事中,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结合实际领薪,不再额外领津贴;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高级管理人员按具体职务,结合薪酬制度、业绩和考核情况领薪。

薪酬发放方面,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薪酬按考核发放,部分在年报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非任职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相关费用。董高因换届等离任,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

公司可根据经营等因素提出薪酬调整建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方案提交审议。若董高违反义务或对违法违规行为有过错,公司将减少、停止支付未付薪酬并追回已付部分;因财务造假重述报告时,需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部分。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经董事会制订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修订也需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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