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3日,迅安科技发布《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公司于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该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制度适用对象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如有)和高级管理人员。其遵循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结合、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结合等原则。董事薪酬方面,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内部董事根据岗位领薪,经股东会批准可发职务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薪酬发放按公司内部制度执行,代扣代缴相关费用后发放。若董事、高管出现重大违法违规等情形,公司有权取消薪酬发放;因财务造假等需对其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