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3日,德瑞锂电发布《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遵循公平公开、责权利对等统一、长远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个人收入与公司效益相结合原则。
薪酬方案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定,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和方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组织,可委托第三方开展。
董事会成员中,内部董事按公司薪酬标准与考核办法领薪,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是否额外领津贴及标准由股东会定;外部董事不参与内部绩效考核,是否领津贴及标准也由股东会定。独立董事领津贴,按月发放,不参与内部绩效考核,出席会议差旅费等由公司承担。
高级管理人员按具体职务和公司薪酬标准与考核办法领薪,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业绩和考核结果定期发放。
公司发放薪酬为税前金额,扣除相关费用后发放给个人。一定比例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薪酬体系随公司经营状况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或新当选,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薪酬。出现严重违规等情形可降薪或不发绩效薪酬。薪酬调整参考同行业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等因素。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重述报告时,追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其违反义务造成损失或有违法违规过错,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部分,并追回已支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