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2日,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章程公告。
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经批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注册资本446,808,401元。公司经营宗旨是打造国际化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及新能源汽车镁铝合金应用零部件服务供应商,经营范围包括电子电器装配等。
在股份方面,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和方式,股份转让也有相关限制。
股东和股东会方面,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有明确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职权。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公司设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公司编制财务报告、提取公积金和进行利润分配等事项。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通知和公告方面,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发出通知,指定媒体刊登公告。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均有相应规定。章程修改需符合特定情形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