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2日,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旨在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于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含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综合考核确定,遵循公平、按劳分配与权、责、利相匹配、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公司对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合理确定与普通职工薪酬分配比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确定薪酬方案、管理考核和监督。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董事薪酬方面,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任职职务确定薪酬,未兼任的不领薪酬;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费用公司承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薪酬发放上,独立董事津贴每年发一次,任职董高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薪酬按规定发放,激励收入按方案执行。薪酬为税前,代扣代缴后发放。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公司若财务造假等,将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董高人员违规造成损失的,减少或追回相关薪酬。
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