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2日,春秋电子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等,但存在固有局限性。
评价结论显示,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自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且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也与公司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评价范围涵盖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达100%,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资金活动等,重点关注控股子公司管理等领域。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并明确了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和定性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及一般缺陷,也无未完成整改的相关缺陷。
上一年度无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本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有效执行,但随着外部环境变化和业务发展,对内部控制提出更高要求。下一年度,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执行,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