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8日,长光华芯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显示,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但发现1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即公司财务总监于2025年11月1日离职,截至报告基准日尚未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在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面,公司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组织架构、采购业务等多方面,重点关注采购、销售等业务高风险领域。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开展评价工作,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
对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整改完成;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也已整改或积极落实中,重要缺陷预计2026年度第二季度完成整改。
2025年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有效,但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2026年,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人员的聘任工作,加强团队建设,重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