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27日,安培龙发布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邬若军主持。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15: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15:00。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相关会议室举行,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
出席股东219人,代表股份45,638,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801%;中小股东217人,代表股份8,925,941股,占9.0709%。
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45,546,998股,占99.7986%;反对87,319股,占0.1913%;弃权4,600股,占0.010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8,834,022股,占98.9702%;反对87,319股,占0.9783%;弃权4,600股,占0.0515%。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程兴、廖敏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