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升治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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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立讯精密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

该委员会是董事会常设议事机构,负责研究并提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检讨董事会架构和组成、物色董事人选、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等,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董事继任计划、聘任或解聘高管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若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其建议,需在决议中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

议事规则方面,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采用多种电子通信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实施,未尽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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