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2日,联瑞新材发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诺艾国际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且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现金管理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之日止。
公司将按规定控制风险,财务部会跟踪产品运作,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检查。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主营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