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1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
兴业证券作为同宇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查。核查中,保荐机构审阅相关报告,取得审计报告,与相关人员沟通,查阅会议文件、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文件等。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显示,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在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保荐机构认为,同宇新材已建立相应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在企业管理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内部控制。同时提示公司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持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遵守资本市场规范,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升内控有效性和上市公司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