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制定董高薪酬管理制度,激励与约束并重保障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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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3日,拓邦股份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内部董高(如董事长、总经理等)、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董高人员薪酬以公司规模与绩效为基础综合考量确定,遵循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结合、收入与业绩匹配、与公司长远发展结合、公开公正公平等原则。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并确定薪酬,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非公司任职董事工作津贴协商确定,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在公司任职董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薪酬发放方面,在公司任职董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经营年薪按年发放;非任职董事及独立董事薪酬按季度发放。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需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董高违规需减少或追回相关收入。薪资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和组织结构调整等。后续薪酬体系将不断完善,修订需履行法律程序。若董高任职期间出现违规情况,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并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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