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通过专项募集资金内控制度,保障资金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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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6日,国电南自发布专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公告。该制度于2026年3月2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指出,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向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含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指实际净额超计划金额部分。

公司应审慎选银行设专户,专户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存在多次融资应分别设专户,超募资金也应专户管理。境外项目投资要确保资金安全与规范使用,并在报告中披露措施及效果。公司要在资金到账一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之后可使用资金并接受督导。

募集资金应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变更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或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应投资主营业务,要进行可行性分析。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质押、委托贷款等,不得提供给关联人。

财务资产部负责专户管理,资金使用按计划审批、申请使用、检查评价步骤进行。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规定执行。财务资产部要设台账、编报告。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报告,年度审计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或财务顾问定期核查并出具报告。

募投项目出现特定情形需重新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涉及变更按规定程序审议披露。项目完成后需审计验收。审计部半年检查一次,审计委员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公司要按规定披露资金使用等情况。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25年4月23日的相关制度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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