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6日,精智达发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结果召集,并于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股权登记日为3月20日。
股东会于3月25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出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5名,持有公司股份23,285,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243%;网络投票股东共141名,代表公司股份15,142,8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37%。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如《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各子项,同意比例均超99.96%;《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同意比例达99.9732%等。中小投资者对各议案也大多表示支持。
广东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