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0日,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东风汽车集团(武汉)投资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公告。公告提及,在2026年3月10日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四 时三十分的申报期内,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收到任何异议股东就行使权利所作的声明。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知悉,合并需待综合文件所载合并实施条件满足或豁免后方可作实;分派也须待分派条件达成,如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正式批准介绍上市且该批准未撤回并继续有效。
要约人或公司概不保证能达成或豁免任何或全部合并实施条件,合并协议及分派可能实施完成,也可能无法实施完成。因此,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公司证券时应谨慎,有疑问可咨询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