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8日,精智达发布《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 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
规划制定原则为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投资者回报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制定规划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每三年为周期制定,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若经营环境或自身状况变化,可调整规划。
未来三年规划中,利润分配原则包括重视投资者回报、保持政策连续性等,特定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分配形式有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等,现金分红优先。一般按年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配。
现金分红条件为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无重大投资等支出。重大支出指特定情形,需履行审议程序。现金分红比例方面,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有差异化政策。股票股利分配需经营良好且股价与股本规模不匹配等条件。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审计委员会监督。若当年盈利未提现金分配预案,需说明原因和资金用途。因经营变化调整政策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规划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