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7日,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发布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增持主体包括北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勇等9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他们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备增持主体资格。
增持前,增持主体未持有公司股份。2026年1月13日公告显示增持计划,2月26日增持完成。张建勇增持12.42万股,金额101.57万元,增持后北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65,588.72万股,占总股本41.71%。
依据《收购管理办法》,本次增持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且北汽蓝谷已就增持履行现阶段必要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