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提出优化海外引才结构,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领域,省海外引才计划新引进1000名以上,其中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领域人才比例占40%以上,有企业工作经历、工程实践经验人才比例占40%以上。
以下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部分内容:
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由省科技厅牵头)
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双一流196”工程、“135”人才强省体系建设工程,各级政府科技创新投入预算安排原则上只增不减、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推动全省科技创新投入达到7800亿元,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35%。省财政预算安排212.26亿元。
(一)推动高等教育整体性跃升。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协同育人,加快推动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深入实施高职“双高计划”建设,稳步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资源。深化工程教育改革,新培育工科类硕博士1.7万名以上。推进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一校一策”改善办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组织实施2个以上重点产业产教融合“一业一策”方案。
(二)支持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健全“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协同攻关机制。实施省“双尖双领+X”重大科技项目400项以上,其中企业牵头或参与的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比例不低于80%,取得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科技重大成果100项以上,单个项目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补助,绩效突出的可给予滚动支持。对省级创新联合体实施的能形成标志性成果的重大科技项目,省市县合计最高可给予3000万元补助。拓宽各类主体承担省重大科技项目路径,统筹资源支持整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实施“新苗”“青稞(重点)”项目,支持在校硕博士研究生及青年科技人才开展科研攻关,单个项目最高可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补助。支持科技成果标准化转化,对牵头制定并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发布的,最高可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
(三)支持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能造峰。深入实施科创平台“伙伴计划”、科技金融赋能计划、科创产创融合计划、成果转化加速计划。新认定省级概念验证中心20个,单个中心可给予50万元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与全国重点实验室联动布局建设的,省财政根据绩效等情况给予一定支持。新认定省级中试平台10个,单个平台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补助;升级为国家级中试平台的,单个平台给予30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单个中心给予1000万元补助;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单个中心给予3000万元奖励。强化知识产权、质量技术等服务供给,对新建的国家级、省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单个中心最高可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
(四)促进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基本建成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医疗),积极争取时空信息、具身智能、石化、文旅等行业中试基地落地。打造50个以上“人工智能+”标杆场景,对符合条件的单个项目,省市县合计最高可给予500万元支持。统筹建设算力、数据、大模型基础性工程,加大人工智能券发放和公共数据授权开放力度,力争全省智算规模200EFLOPS以上。实施科创强基项目210项以上。
(五)强化科技金融支持。扩大省级创投类基金群规模,用好浙江社保科创基金,引导更多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支持科技型企业加快对接科创板、创业板上市新规,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企业用好“绿色通道”,力争新增科技型上市公司占新增上市公司总数70%以上。推进国家创新积分制“揭榜挂帅”榜单试点,加快建设创新积分制数智底座。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风险覆盖保险产品,探索科技保险“共保体”模式,力争科技保险保障额达到7200亿元。推动“浙科联合贷”服务模式增量扩面,力争科技贷款余额超4.2万亿元。实施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
(六)优化人才引育和支持政策。优化海外引才结构,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领域,省海外引才计划新引进1000名以上,其中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领域人才比例占40%以上,有企业工作经历、工程实践经验人才比例占40%以上。完善人才流动共享政策,深入实施企业高层次人才“校(院)企双聘”改革,新增流动共享高层次人才4000名以上,选派“产业教授”“科技副总”2000名以上。扎实推进“企业认定、政府认账”,累计授权企业8000家以上、自主认定人才6.5万名以上。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各500名左右,培养认定卓越工程师500名以上、涉外法治人才100名以上、数字技术工程师2000名以上、首席质量官2000名以上。
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省经信厅牵头)
一体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推动集群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突破10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左右。省财政预算安排163.62亿元。
(七)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新质生产力项目布局建设,单个项目最高可给予500万元补助。支持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省财政对单个项目给予分档补助。新认定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50家,每家工作室2026—2028年合计最高给予30万元补助。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实施未来产业“揭榜挂帅”专项激励,培育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落实“腾笼换鸟”专项政策,各地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按比例计提土地出让收入资金用于支持工业用地盘活等。推动各地加快建立内生招引企业(项目)同等支持、内生项目要素保障和跨地域有序流转等政策机制。
(八)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用好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对符合要求的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按设备购置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加大制造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1100亿元以上,运用融资租赁工具支持设备更新投放额超450亿元。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力争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余额突破1000亿元。实施工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5000项以上,对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示范项目给予补助。支持园区实施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启动20个零碳园区建设,培育零碳(近零碳)工厂10家以上,建成减污降碳园区6个。实施20个重点涉气产业集群改造提升,建成环保绩效A级企业100家。
(九)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和研发活动覆盖率。对新认定的孵化器给予分档补助。落实省属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刚性增长机制,研发投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2个百分点以上。
(十)支持企业加快实数融合。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省级试点,加大工业智能体开发应用力度。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建设未来工厂20家、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200家。打造省级工业领域数据集20个、工业领域可信数据空间试点10个。
(十一)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工贸财金联动支持企业稳产增效,力争为经营主体减负2500亿元以上。落实落细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力争新增无还本续贷5000亿元以上。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债融资,扩大绿色、科技创新等债券规模,力争发行额6600亿元以上。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上规升级,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小巨人”企业300家,新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2万家,力争新增“小升规”企业3000家左右,对重点支持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资金补助。开展质量强企行动,支持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2000家以上。健全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机制,新入库培育企业20家以上。建设省级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各3家以上。建设现代产业学院20家左右。对符合条件的首台(套)产品给予资金补助。
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集中力量抓好省重大建设项目160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1万亿元以上,推动制造业投资增长8%以上,项目、产业投资均增长5%以上。省财政预算安排311.94亿元。
(二十六)加力产业投资。支持产业项目谋划招引、内生裂变,力争纳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产业项目数量占比提升至55%以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地一批“大好高、链群配”项目。省级安排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1.5万亩以上,对列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用林地“应保尽保”。
(二十七)促进民间投资。迭代升级“民营经济32条”,专项产业基金、新增能耗、新增工业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80%。更大力度拓宽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路径,对需省级审批(核准)的重点领域项目,需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可行性。海上风电、水利、核电等需省级以上审批(核准)且具备条件的重点领域项目,民间投资参股比例不低于10%并逐步提升。扩围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二十八)强化要素供给。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资金支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改革,迭代实施“一项目一要素服务保障”清单。保障供应建设用地30万亩、用海10万亩、用林地10万亩,争取100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项目用能保障。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7700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220亿立方米左右,推动全省工商业电价稳中有降。实施100个以上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年度腾出用能空间300万吨标准煤以上。省财政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二十九)深化投融资改革。迭代完善“项目+财力+风险”三大机制,自上而下、双向打通抓好重大项目谋划。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深化政府债务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摸清存量国有“资金资产资源”底数,合规开展存量资产盘活。推动政策性开发性银行投放中长期项目贷款超15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