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26日,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1月31日公告相关信息,公告距会议召开达15日。现场会议于2月26日14:30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6楼602会议室召开。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6,334,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654%。其中现场4人代表251,605,084股,占48.5527%;网络投票207人代表4,729,633股,占0.9127%。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股东会职权范围,与通知一致,现场未修改议案。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通过三项决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114%;《关于为控股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股数占99.881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股数占99.6465%。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各环节均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