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3日,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法律意见书》。发行人于2026年1月9日召开董事会、1月26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次发行尚待深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上市的公司,具备本次发行主体资格。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行对象不超35名,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80%,股份限售期6个月,拟募资不超44亿用于多个项目,且各项目已取得立项、环评及能评批复。
发行人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主要股东为华达集团和国家产业基金,石明达为实际控制人;股本变动合规,业务以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服务为主;关联交易合法合规,不存在同业竞争;主要财产权属清晰,重大债权债务合同未出现纠纷;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操作程序合规;章程制定与修改、公司治理运作均符合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变更合规;税务、环保、劳动人事等方面均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募集资金运用合规,业务发展目标明确;本次发行对法人治理结构无重大影响,无重大诉讼或行政处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