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06日,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审核意见公告。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黄淮虽与实际控制人系父子关系,但对公司发展有重要作用,作为激励对象合理。除黄淮外,其他激励对象符合规定。公司将在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信息。
《激励计划(草案)》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合规,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议案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才可实施。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利于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