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控制权完成变更,株洲市国资委成为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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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旷达科技发布提示性公告,宣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公司控制权正式发生变更,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新的实际控制人。

公告披露,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于2025年9月5日与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株洲启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沈介良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株洲启创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11,834,83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转让价格为5.39元/股,交易总价款合计2,219,789,739.09元。同日,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株洲启创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

本次控制权变更已先后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批准及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批复,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2025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转让股份已于2025年12月1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股份过户完成后,股权及表决权变动情况如下: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从738,515,414股变为326,680,583股,占总股本比例从50.21%降至22.21%,表决权比例变为0;株洲启创持股411,834,831股,占总股本28%,表决权比例为28%。公司控股股东由沈介良变更为株洲启创,实际控制人由沈介良变更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资料显示,株洲启创成立于2024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25亿元,主要经营场所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株洲高科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代表:张建霖),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其股权结构为株洲高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49,900万元,占比99.96%;株洲高科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100万元,占比0.04%。

责编: 邓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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