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涉嫌财务造假及资金占用领罚单 将被实施ST

来源:爱集微 #惠伦晶体#
852

12月9日,惠伦晶体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该告知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面临行政处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经广东证监局查明,惠伦晶体主要存在两方面违法事实:一是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当年累计发生额达2,833万元,占期末净资产的5.12%;二是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构采购和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其中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

根据违法事实和情节,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赵积清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韩巧云、邓又强、韩继玲、姜健伟分别处以6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的罚款。

惠伦晶体表示,经初步判断,上述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就此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向投资者致歉,并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内部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目前,该处罚仍处于事先告知阶段,惠伦晶体及相关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最终处罚结果将以广东证监局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值得提及的是,惠伦晶体股票自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5年 12 月11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惠伦晶体”变更为“ST惠伦”;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460”;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责编: 邓文标
来源:爱集微 #惠伦晶体#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