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晶光电”)于2025年9月5日发布公告,宣布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其参股公司日本光驰(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33,600万日元,按2025年9月5日汇率约合人民币1,612.53万元。
水晶光电作为国内领先的光学解决方案提供商,一直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和资源整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此次购买日本光驰的镀膜设备,旨在把握光学应用创新机遇,拓展光学产品线矩阵,加快消费电子业务的转型升级步伐,进而提升公司竞争实力与盈利水平,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水晶光电持有日本光驰16.33%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且公司董事林敏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日本光驰(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成立于1999年8月25日,资本金4亿日元,社长为范宾,注册地位于埼玉县鹤岛市富士见6丁目1番1。该公司主要从事真空成膜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维护业务等,精密镀膜设备市场占有率居全球前列。
2024年度,日本光驰的营业收入为149,821.9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9,485.72万元人民币;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68,690.0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115.28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及公允性原则,经双方协议确定,水晶光电本次拟购买的镀膜设备总金额为33,600万日元。货款支付方式为电汇(T/T)或信用证(L/C),具体支付安排如下:
l 设备总价的30%,计100,800,000日元,买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以电汇T/T方式支付给卖方。
l 设备总价的60%,计201,600,000日元,买方应在发货前30天内以电汇T/T方式支付给卖方。
l 设备总价的10%,计33,600,000日元,买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签署盖章的最终验收单后30天内以电汇T/T方式支付。
水晶光电表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把握光学应用创新机遇,拓展光学产品线矩阵,加快消费电子业务的转型升级步伐,进而提升公司竞争实力与盈利水平,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