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恒大高新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共青城恒大互联网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大互联网”)计划将涉及长沙奇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奇热”)股权的一笔应收债权及其相关权益进行对外转让出售。
据介绍,2017年10月26日,恒大高新全资子公司恒大互联网和曹振军签订了关于《长沙奇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了恒大互联网向长沙奇热公司增资2,000万元,并于2017年11月29日办理完成了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恒大互联网持有长沙奇热10%股权。
在《补充协议》中曹振军向恒大互联网作出了长沙奇热2018年到2020年的三年业绩承诺,因长沙奇热未能达成约定的业绩承诺,触发了回购条款。
2020年10月10日,恒大互联网与曹振军签订《长沙奇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约定曹振军在2021年2月28日前回购恒大互联网持有长沙奇热5%股权。
2021年6月23日,恒大互联网与曹振军签订《长沙奇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二》,约定恒大互联网持有长沙奇热10%股权均由曹振军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予以回购。
自《回购协议》约定的回购期限届满,恒大高新及恒大互联网高管多次赴广州向债务人曹振军当面催索,敦促曹振军履行回购股权义务支付股权回购价款。恒大互联网多次向曹振军发送了《关于贵方履行回购义务的函》,书面敦促债务人曹振军按约支付股权回购价款,该函件对方均予以确认。
债务人曹振军已累计支付股权回购款100万元,尚欠恒大互联网股权回购款本金1900万元及利息1087.77万元。该笔应收债权对应的恒大互联网其他应收款账面净值为0万元。
经核查,债务人曹振军的资产状况显示,其名下所有资产价值的总和已不足以清偿该笔债权,且低于该笔债权转让价格。
基于谨慎性原则,恒大高新于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分别对该笔应收债权未收回部分计提坏账准备585万元、935万元、380万元。
为提升公司资产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加速资金回笼及增加现金流,恒大高新全资子公司恒大互联网决定将其对曹振军的应收债权(含本金、利息)及其相关权益,以6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沙联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联德”)。近日,恒大高新全资子公司恒大互联网就事项与长沙联德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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