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商务局联合印发《深圳市推动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资金支持、平台建设、市场开拓、场景打造、要素保障等各个方面,大力推动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下为《深圳市推动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部分内容:
一、提升链主企业产业链带动能力
(一)强化上下游供应链生产配套。鼓励智能终端品牌企业、整机代工企业开放供应链、打通上下游,与核心元器件、零部件、模组等上游供应链企业加强合作、联合攻关。对年度累计采购量达到一定规模的,按年度净增量的一定比例予以双方奖励,单家企业每年最高1000万元。举办供应链合作对接会,推荐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进入链主企业供应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二)吸引产业生态聚集。通过以商招商、整机牵引,重点聚焦卫星通信、通用人工智能、空间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中高端智能终端产品核心环节,带动产业链企业实现区域聚集。对成功招引配套企业总部、核心生产、研发中心落户的终端链主企业,按照招引企业综合经济贡献增量的一定比例予以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年度合计不超过1500万元;对新落户的配套企业按照综合经济贡献增量的一定比例予以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鼓励智能终端企业集团在深设立独立法人主体,将新增业务落地深圳,对新设立的主体按照综合经济贡献增量的一定比例予以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综合经济贡献由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工资薪酬、企业利润、研发投入四项指标加总计算。(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
二、增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
(三)开展”揭榜挂帅"活动。针对制约智能终端产业、企业发展、亟待解决的基础性、关键性技术问题形成榜单需求,对成功揭榜的项目单位按照项目总投入的50%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提升产业链核心竞争力。支持高端折叠屏手机、虚拟现实(含增强现实、混合现实)设备、车载视听设备、全屋智能产品等新型智能终端整机及手机直连卫星射频/基带/Soc芯片、铰链、光学器件、电池、被动元件、功能性器件、精密结构件等核心元器件的研发及产业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智能终端产品融合。支持企业围绕端侧或端云协同大模型、端侧人工智能芯片、人工智能+操作系统等基础软硬件以及人工智能终端产品开展技术攻关,按照项目总投入的一定比例予以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支持第三方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大模型评测体系,开展应用于端侧的大模型技术和产品能力测试评估;支持大模型头部厂商联合上下游生态企业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终端应用生态伙伴提供技术支持、标准制定等公共服务,培育和孵化新的Al终端形态和大模型应用。对符合条件的上述平台按照建设费用的一定比例予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开展人工智能+智能终端产品融合创新优秀案例遴选,促进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在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政府应用领域和工业制造、教育医疗等行业应用领域落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鼓励承担国家项目。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载体,承担国家部委组织开展的智能终端领域重大项目。对承担国家项目的,予以项目单位不超过1:1的资金配套,国家级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合计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科技计划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局)
三、推进优质产品提质增量
(七)打造深圳“爆款”终端产品。支持智能终端品牌企业丰富产品品类、创新产品形态,在智能手机、PC、平板电脑、智能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设备、全屋智能产品等领域推出质量优、市占高、人气旺的消费电子产品。对销售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年度爆款终端产品按照该产品年度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单家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建设新品导入(NPI)创新平台。支持具有高端精密制造能力的智能终端链主企业发挥行业带动作用,设立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新品导入(NPI)创新平台,为深圳企业提供将设计产品迅速转化为成熟制程并大规模制造的能力,满足各行业”小批量、个性化、敏捷反应”的新型智造需求。(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此外,《深圳市推动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设立智能终端产业发展基金,以智能终端链主企业及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手机直连卫星、VR/AR、全屋智能、人工智能终端等高成长性赛道为重点投资方向,瞄准优质企业挖掘高成长性项目,提升产业聚集度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