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印发《广州市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效能,增强银行机构、保险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能力。
《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大科技企业信贷投放、发挥科技保险保障作用、鼓励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开展科创金融服务中心试点、发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作用、推动科技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拓展融资渠道、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创新、强化风投创投支持力度、支持地方金融组织服务科技型企业、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争创广深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防范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风险。
开展科创金融服务中心试点
支持有条件的区探索建立科创金融服务中心,联合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定期开展相关政策宣讲活动,鼓励入驻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重点科技型企业、科技人才的融资需求,创新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在数据安全和客户授权前提下,建立健全对重点科技型企业、科技人才名单管理机制,推动跨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加强对入驻金融机构的监管,确保信贷资金合规使用,鼓励银行机构落实适当提高科技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的政策要求,细化尽职免责政策,切实推动形成敢贷、愿贷氛围。
推动科技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拓展融资渠道
加快推进广州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助力产业领跑行动计划,实施高企上市倍增行动工作方案,力争五年内全市新增上市高企100家。聚焦科技型企业的成长特点和融资需求,做好高效孵化、重点规范、上市精准培育。引导科技型企业选择符合自身发展定位的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推动设立广州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金,提高已上市科技型公司质量。支持已上市科技型公司围绕“锻长板”“补短板”,开展获取高端技术、品牌和人才的境内外投资并购和产业整合,在更大平台上实现协同效应。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上市公司通过分拆理顺业务架构,突出主业,实现子公司独立价值发现,提高上市公司各个板块经营效率和积极性。鼓励科技型企业充分利用科创票据、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AB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全球存托凭证(GDR)等融资工具。
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创新
支持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做优做强“专精特新”“科技创新”两大特色板块,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股权托管、挂牌展示、证券发行、股权融资及路演、银行融资对接、规范辅导等综合金融服务,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争取国家知识产权融资综合试点。通过数字化赋能,建设分层分类企业服务体系,与全国性证券交易市场建立有效衔接机制。
强化风投创投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1500亿产业母基金、500亿创投母基金及50亿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投引带动作用,引导投早、投小、投科技。鼓励银行机构理财子公司、证券机构资管子公司开发与风投创投相适应的长期投资产品,支持保险资金、家族财富公司等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大力培育私募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支持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开展私募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依托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对接平台开展科技型企业路演,建立风投创投与科技型企业融资对接机制。加快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扩宽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渠道。
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支持商业银行开展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单独或组合的质押融资业务,审慎探索地理标志为知识产权质押物的可行性。丰富证券化融资模式,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创新发展。支持保险机构推行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保险,开发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支持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完善“知融通”平台功能,通过“科创企业+平台+金融机构”模式,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咨询、融资方案定制、评估、质押登记等全流程、一站式服务。(校对/项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