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日亚化官方发布消息称,今年 9 月 17 日,德国杜塞道夫法院就该法院作出的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亚化”)对 WOFI (WOFI Leuchten Wortmann & Filz GmbH)的胜诉的终审判决的执行程序中,认可日亚化的请求,对WOFI违反判决的行为处以15,000 欧元(针对提交账册义务)与10,000欧元(针对召回义务)两项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杜塞道夫法院的执行决定并非终审决定,WOFI已提起上诉。
在该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争论 WOFI 提供账册资料的义务范围是否仅限于下列第(1)项产品,还是包含下列第(1)至第(3)项的全部WOFI产品:(1) 判决中明确提及的12种WOFI白光LED产品; (2) 针对判决提起上诉的上诉程序中所追加的18种WOFI白光 LED产品; (3)与上述第(1)、(2)项属于同一系列的超过100种的WOFI白光LED产品。
WOFI主张其义务应仅限于上述第(1)项所列的12种产品,而拒绝提交第(2)项与第(3)项产品的账册数据。而日亚化主张上述第(1)-(3)项的所有WOFI产品均包含在内,并要求WOFI提交超过130种产品的账册数据。
此前,日亚化在德国起诉WOFI侵犯了其YAG专利。
WOFI 是居家照明产品的制造商,也是中国台湾LED制造商亿光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德国子公司。(校对/图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