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日,奔图科技发布公告,就其与太盟亚洲资本利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盟投资”)之间的重大诉讼,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并已获得法院准许。变更后,公司主张的赔偿金额由原4.7亿美元调整为人民币49.5亿元。
该诉讼源于奔图科技指控太盟投资滥用股东权利,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案件已于2026年4月15日由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奔图科技作为原告,在此次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中,要求法院判令太盟投资赔偿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950,000,000.00元,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维权相关开支。
根据公告,公司此前提出的原诉讼请求金额为470,221,126美元。此次变更后,赔偿主张以人民币计价,金额显著提升。
奔图科技在公告中表示,截至披露日,除本次诉讼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及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根据案件进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