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共进股份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公司应组织成员参加相关培训。
其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等。部分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如披露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委员会还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和审计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提交评估报告。
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审计委员会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并协调其与外部审计单位的关系。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半年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检查特定事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若公司存在内控重大缺陷或财务造假等问题,审计委员会需督促整改和追责。
为保障履职,审计委员会有权行使多项职权,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公司应为其提供工作条件,成员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议事需遵循相关规定,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