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6月)》。
细则规定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协助董事会履职。公司应设由其分管的董事会办公室或证券部,并配备助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需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章程忠实勤勉履职,保守公司秘密。
任职资格方面,需有良好品德,熟悉相关规则,满足工作经验等多项条件,且不得兼任总经理等职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等情形时,董事会应决定是否解聘。
职责上,涵盖沟通联络、信息披露管理、定期和临时报告编制、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方面。公司应保障其知情权,若履职受阻可向相关方报告。此外,公司要制定重大事件相关程序,内部审计机构发现问题应通报,还建立履职评价及责任追究机制。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原《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11年3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