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发布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组织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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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章程公告。

公司系在深圳市贝仕达克电子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发起设立,于2020年3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1,536,200元。公司经营范围广泛,包括动力电池、医疗电子、汽车电子等产品的研发、销售与生产加工。

在股份方面,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已发行311,536,200股普通股。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且在特定情形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股份转让有相关限制,如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股东和股东会方面,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等均有详细规定。

董事和董事会方面,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职权,还需确定对外投资等事项的权限。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等职责。董事会还设置了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方面,公司设经理、副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等,其任职条件、职责和离职管理等均有规定。

财务会计制度方面,公司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按规定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利润分配遵循持续、稳定原则,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政策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有所不同。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用符合《证券法》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通知和公告方面,公司通知可通过专人送出、邮件、公告等形式发出,选定巨潮资讯网和至少一家符合要求的报刊作为信息披露媒体。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方面,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或新设合并,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增减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司因多种原因解散时需进行清算,清算组行使清理财产、通知债权人等职权。

章程修改方面,在《公司法》等法规修改、公司情况变化或股东会决定时,公司将修改章程,修改事项需经主管机关审批并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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