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明确利润分配规则,保障股东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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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7日,协创数据发布股东回报规划公告。公告指出,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40%;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占比最低应达20%;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成长期标准处理。

在股票股利分配条件方面,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合理,且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时,公司可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对于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公司应确保子公司实行与公司一致的财务会计制度。

股东回报规划决策程序上,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拟订,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并经全体成员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需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条件。

监督机制方面,若公司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需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等情况。同时要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将扣减其现金红利。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董事会提出修改方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后生效,且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股东会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需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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