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发布董高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激励约束机制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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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6日,浙江世宝发布《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公告。

该办法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独立董事。董高人员薪酬以外部调研、公司规模和业绩为基础综合确定,遵循公开公正透明、按劳分配、绩效优先等原则。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考核和确定薪酬,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建议。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独立董事报酬实行年度津贴制;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需对董高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部分;董高人员违规,公司有权取消或追回相关薪酬。

薪酬每年原则上可调整一次,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地区薪酬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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