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发布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交易权限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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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4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海外监管公告。该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刊发,载列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制度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人包括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及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所定义的关连人士。

在决策权限方面,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需经董事会决议并经股东会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及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万元且未达上述标准的,由董事会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超过0.5%及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万元的,由董事长批准,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需股东会批准的除外。

决策程序上,关联董事和股东在表决时应回避。公司还需对交易标的和对方情况进行详细了解,确定合理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

信息披露方面,公司按相关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不同金额的关联交易有不同的披露要求。同时,对日常关联交易、放弃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接受财务资助或担保等情况的披露和审议程序也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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