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制定股份变动管理制度,规范董高人员持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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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2日,朗科科技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包括登记在名下、利用他人账户及信用账户内的股份。董事、高管委托他人买卖视同本人行为。

买卖申报方面,计划买卖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后若可能违规则通知相关人员。因特定情形对股份转让设限制条件的,公司应申请将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董事、高管需在规定时间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

可转让原则上,申报个人信息后股份将被锁定,多账户需合并。上市满一年后,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锁定,未满一年则100%锁定。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可转让额度并解锁对应流通股。任职期间及届满后六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包括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等多种情形,特定期间不得买卖。若违反“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规定,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否则股东可诉讼。董事、高管还需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持有及买卖披露方面,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信息及股份数据,变动需及时通知并申报公告。违规情况公司董事会应披露相关内容。

罚则规定,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将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持股5%以上股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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