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日,三超新材发布《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公司本次拟发行股份不超2181万股,募集资金不超4.25731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认购对象为博达合一。2025年8月相关方签署系列协议实施控制权变更,11月第一期交割及表决权放弃完成,控股股东变更为博达合一,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柳敬麒。
发行方案属可提前确定发行对象并锁定发行价格情形,相关披露准确完整,实际控制人变更股份登记已完成,发行人及发行对象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实际控制人保障履行承诺。表决权放弃安排稳定可持续,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结构稳定。
博达合一认购资金40%为自有约1.70亿元,60%自筹约2.55亿元,通过并购贷款获取,还款有保障,且资金来源合规。博达合一质押股份平仓或违约风险可控,虽发行后预计质押比例约76.58%,但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博达合一明确认购数量2181万股、金额4.257312万元,最低认购金额与拟募集资金匹配。
博达合一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未减持,承诺发行后六个月内不减持,股份限售期安排符合规定,且符合收购人主体资格。本次发行后不会新增重大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关联交易,控股股东等出具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