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日,莱特光电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9,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3和生产车间4项目(拟投入49,077.98万元)、蒲城莱特生产车间数智化升级改造项目(拟投入3,400.00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17,322.02万元)。
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52,166.07万元,建设周期3年,建成后将提升OLED中间体等产品产能,拓展医药中间体与钙钛矿材料赛道。该项目建设必要,可把握OLED产业机遇、筑牢技术壁垒、驱动多赛道增长;且具备可行性,契合政策导向、下游需求旺盛、公司有技术和人员保障,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3.45%,投资回收期6.21年(含建设期),已取得发改委备案和环评批复。
蒲城莱特生产车间数智化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3,584.69万元,建设周期2年,可提升智能化生产水平、适配多品类产品需求。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有技术积累和稳定客户资源,虽不单独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可助力降本增效,已取得发改委备案,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和研发投入的资金需求,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内部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本次发行将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生产能力,增强整体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优化资本结构,虽短期内可能摊薄每股收益,但长期经济效益有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