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发布新版章程,明确公司治理与运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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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章程公告。

公司由梅州博敏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于2015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645,348,004元。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或减少资本,股份转让有相应限制。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多项职权。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履行监督制衡等职责。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公司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利润分配政策注重稳定回报与可持续发展。此外,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由股东会决定。

在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方面,章程也作出详细规定,保障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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