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5日,中京电子发布《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相关规定。2026年4月2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股东会的议案,4月24日发布通知。股东会于5月14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杨林主持。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85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9,392,298股,占总数的32.5475%。现场股东资格经查验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系统认证。
本次股东会对多项议案进行表决,结果如下:《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十项议案均获通过,各议案同意比例较高,如《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52%。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