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4日,伟时电子发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于4月24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5月14日14:00在江苏省昆山开发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96人,代表股份123,949,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468%。会议对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多项议案均以高比例同意票通过,如《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且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