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4日,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4月24日公告相关通知。本次股东会于5月1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湖南宁乡经开区公司科创大楼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15:00。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390%,其中网络投票股份占9.1215%。会议不涉及增加临时提案。
表决结果显示,《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等多项议案均获高票通过。如《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5,301,6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7%;反对25,980股,占0.0273%;弃权0股。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