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7日,银河微电发布《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激励对象名单,并于4月24日至5月6日在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公示,公示期13天,期间未收到员工异议。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相关信息。核查意见显示,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包括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除杨骋先生外,不包括其他特定股东等。杨骋先生因对公司有重要作用被纳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且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
综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条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