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30日,驰诚股份发布《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董事会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累计融资总额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低于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
授权具体内容包括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融资低于1亿且低于净资产20%,数量按募资总额除以发行价确定,不超发行前股本30%。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多样,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对象认购股票6个月内不得转让,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发行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授权有效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董事会获全权办理发行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同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符合规定,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本次事项尚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发行方案需经北交所审核、证监会注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