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保障决策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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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6日,利亚德发布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肖建华女士、李哲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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