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6日,江丰电子发布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根据相关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刘秀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其任职经历及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
江丰电子独董通过2025年度独立性评估,符合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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